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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博会:参展商和采购商将获得更多增值服务
    进博会:参展商和采购商将获得更多增值服务

    近日,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技术装备展区展前供需对接会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第三届进博会参展商联盟工业数字转型专业委员会(专委会)也已成立。 60余家参展商和100余家采购商参加了供需对接会,另有参展商和采购商实现线上对接。参展商方面,三菱电机、日立、陶氏公司、诺基亚、江森自控、佳能、霍尼韦尔、通用电气等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以及中小参展企业参加对接;采购商方面,一批大型制造业企业、医疗机构、贸易企业等参与。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副局长刘福学表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高质量办好第三届进博会,将进一步宣示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将进一步服务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他介绍说,第三届进博会筹办工作已转向招商办展为主,将继续举办好展前、展中、线下、线上供需对接活动,为参展商和采购商提供更多增值服务。 参展商代表贝克休斯公司的大客户高级总监李峋说,供需对接会对参展企业非常重要,是外资企业在中国实现长期发展的又一次契机。 第三届进博会参展商联盟工业数字转型专业委员会举行了成立仪式。刘福学表示,希望通过专委会提升企业参展规模、扩大优秀展品数量、整合行业资源,借助进博会平台,为行业的发展建言献策,助力企业加速数字化转型的步伐。 本次活动精彩纷呈,亮点颇多:一是现场对接效果好。二是参展商热情高。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不二越、兄弟、英格索兰、艾默生、贺利氏等一批装备行业巨头,签订了后三年参加进博会的合作备忘录,体现了对中国市场的坚定信心;三是首发新品多。三华株式会社、APEX、赛莱默、富士等众多企业携带首发新品参加本次对接会,提前与广大采购商见面,充分显示了对进博会这一国际采购平台的重视;四是采购商参与范围广。现场既有中国铁建、徐工集团等大型制造业企业代表,也有香飘飘、统一等食品行业龙头企业代表,还有医疗机构代表。 陈昌炜  微信/手机:13241579868 周腾鑫  微信/手机:17710273827 国际观众报名: 翟丽康:微信/手机:13002288841 张   卓:微信/手机:17794040104

    发布时间:2020-08-19点击量:1201
  • 一图读懂 | 服贸会开幕在即,看点都在这儿了
    一图读懂 | 服贸会开幕在即,看点都在这儿了

    发布时间:2020-08-19点击量:1050
  • 商务部:“创新在线数字展览模式”推动会展业全面发展
  • 第三届进博会,我们上海见!
    第三届进博会,我们上海见!

    友情战胜疫情 交流未曾暂停这是一场关乎希望的国际盛会这是一个关乎未来的共享平台2020年11月5日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海见! 第三届进博会将于2020年11月5日至10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企业商业展规划面积36万平方米,共设服务贸易、汽车、技术装备、消费品、医疗器械及医药保健、食品及农产品六大展区,并设立公共卫生防疫专区、智慧出行专区、节能环保专区和体育用品及赛事专区四大专区。现已正式接受境内外专业观众报名。 第三届进博会积极优化服务,注册报名做了多项改善,主要体现在: 01专业观众可选择交易团或分团直接报名。为了便利更多专业观众到会洽谈采购,第三届进博会专业观众在注册报名时,不再填写邀请码,可直接按照属地原则或隶属关系选择加入交易团或交易分团。 02注册功能更完善。支持往届账户信息带入,为已注册过的专业观众报名提供便利。注册报名时上传照片更便捷。 03信息保护更完备。新增人员信息保护,查询个人信息须完成身份验证,保护个人信息,注册报名更安全。 04付款开票更灵活。第三届进博会专业观众报名系统在付款开票相关页面增加了文字、图片、流程等说明,增加了付款开票短信邮件提醒,方便专业观众了解订单情况。 05优化入场日期选择和证件快递。第三届进博会入场日期有两种选择,分别为11月6日至10日和11月8日至10日。证件快递可设多个快递地址,方便专业观众寄递。 06查询更方便。可根据姓名、证件号、支付进度查询单位内人员情况,方便了解最新信息。 第三届进口博览会专业观众报名须知 (一)专业观众类型 专业观众分为四类:企业、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专业观众入场日期 入场日期有两种,分别是11月6日至10日和11月8日至10日。 (三)报名截止时间 第三届进博会专业观众应提前在线注册报名,不接受现场常规注册。报名截止时间是9月30日。 陈昌炜  微信/手机:13241579868 周腾鑫  微信/手机:17710273827 国际观众报名: 翟丽康:微信/手机:13002288841 张   卓:微信/手机:17794040104

    发布时间:2020-08-19点击量:757
  • 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管理办法(试行)》来了!
    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管理办法(试行)》来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根据《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为推进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规范化管理,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研究制定了《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2020 年 7 月 15 日 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中国特优区”)管理,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塑强中国农业品牌,提升农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中国特优区立足区域资源禀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农民增收为目的,坚持市场导向、标准引领、品牌号召、主体作为、地方主抓的原则,以发展特色鲜明、优势集聚、产业融合、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产业为重点,打造“中国第一,世界有名”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具备以下特征: ——比较优势明显,特色主导产业资源禀赋好、种养规模适度、市场化程度高,安全、绿色、品牌产品比例高; ——产业融合发展,特色主导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集群式发展,全产业链开发水平较高; ——现代要素集聚,土地、资本、人才、科技、装备等要素集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较高; ——利益链条完整,企业、协会、农民合作社、农户形成紧密利益联结关系,合理分享产业发展收益; ——运行机制完善,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主体多元、协会服务、农民参与的齐抓共建、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 第三条 中国特优区所在地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可将当地农业特色产业纳入本地经济建设重点,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牵头负责做好规划建设。 第四条 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协会等主体积极参与,承担相关工作,推进特色产业高效发展,构建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认定的中国特优区,各省级特优区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申报与认定 第六条 原则上以县(市、区,林区,垦区)为单位申报。区域内特色主导品种相同、获得同一地理标志认证(登记)的地级市可单独申报,地级市区域内的部分县(场)也可联合申报。对“三区三州”地区认定标准适当放宽。 第七条 各地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对重点品种(类)和区域布局的总体要求为指导,立足本地产业实际,充分挖掘资源优势,综合考虑市场需求,统筹兼顾粮经产品、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特产品等五大类特色农产品,自主选择品种。 第八条 凡申报中国特优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业竞争力突出。产业资源特色鲜明、品质优势明显、生产历史悠久,产品市场认可度高,特色主导产品在全国具有较强代表性和竞争力,产量或产值在全国同级地区位居前列,具备发展“中国第一,世界有名”的基础条件。 (二)市场建设有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协调推进,特色主导产品市场供销稳定,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强,管理机制健全,拥有较高影响力的农(林)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三)推进措施务实。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特色产业发展,在产业扶持政策、土地保障、金融支持、人才引进、价格机制和品牌创设等方面措施有力,取得较好成效。 (四)示范作用明显。在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科技支撑体系、品牌与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示范作用明显,具有较强带动作用。 (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特色农产品种养要符合农业、森林、草原、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要求。 第九条 中国特优区按照“地方人民政府自愿申报,省级农业农村、林草、发展改革会同有关厅局组织推荐,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认定”的程序开展。申报主体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林草部门按要求填写报送相关材料。 第十条 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中国特优区认定专家委员会,依据标准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中国特优区认定建议名单。经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同意后,公示中国特优区认定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发文认定。 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由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牵头负责中国特优区规划,制定有关政策。省级农业农村、林草部门牵头负责指导本省(区、市)中国特优区的建设,跟踪与监管运行情况。 第十二条 由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牵头负责中国特优区评价认定、组织管理及监测评估等工作。 第十三条 中国特优区认定专家委员会对中国特优区的创建、申报、认定、监测、评估等开展技术支撑和咨询论证。 第四章   监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 中国特优区实行“监测评估、动态管理”的管理机制。由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牵头负责中国特优区的监测和评估,省级农业农村、林草部门牵头负责跟踪与监管本地区中国特优区运行情况。 第十五条 建立中国特优区动态监测制度。中国特优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农业农村、林草等相关部门,按照监测指标体系,采集、整理、报送有关数据,每年将中国特优区总结报告和监测数据于 11 月底前报送省级农业农村和林草部门。省级农业农村、林草部门于 12 月中旬前将审核后的总结报告及监测数据分别报送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中国特优区报送的数据和材料进行分析,发布发展报告。 第十六条 建立中国特优区综合评估制度,每四年评估一次。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中国特优区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评估达标的中国特优区,继续保留资格。对评估不达标的中国特优区给予警示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撤销“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 对特色主导产业非农化严重,特色品牌使用特别混乱,发生严重侵犯农民利益、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件等情形的中国特优区,经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研究,撤销已经认定的“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且 3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中国特优区及申报中国特优区的地区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经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研究,撤销已经认定的“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未经认定的取消申报资格,3 年内不得再行申报。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特优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省级特优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农业农村部

    发布时间:2020-07-23点击量:669
  • 上半年我国农产品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上半年我国农产品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今年上半年,我国农产品市场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考验,农产品供给总体平稳有序,价格变化基本正常,但也有一些品种受国际市场传导、国内供需矛盾等因素叠加影响,出现阶段性较大幅度波动。日前,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有关负责人就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上半年我国农产品市场供给总体情况如何?农产品供给是否有保障?   答:今年以来,我国农产品供给总体充足,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价格先涨后跌。据农业农村部监测,2月份受季节性因素和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上涨6.7个点至135.7(以2015年为100),之后价格持续回落,6月份指数跌至112.92,环比降2.03个点,同比升3.11个点,已经明显低于1月份水平。其中,稻谷、小麦供给充足,价格短期波动后恢复正常;玉米和国产大豆供给阶段性偏紧,价格明显上涨;进口大豆量增价跌,供给基本正常;生猪生产持续加快恢复,猪肉市场供应逐步增加,受消费拉动影响,猪肉批发价格在连续15周下跌后连续6周上涨,目前已接近今年2月份的阶段性高点;蔬菜、水果等“菜篮子”产品价格呈现阶段性波动,总体符合常年季节性规律;牛羊肉价格仍在高位运行,月度走势稳中偏弱,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上涨;鸡蛋由于去年养殖利润丰厚、蛋鸡补栏量大,再加上今年受疫情影响,价格下跌幅度较大;水产品价格稳中有涨,个别品种价格同比上涨明显;棉花、食糖受消费低迷和国际市场下跌带动,价格总体走弱;疫情期间食用植物油餐饮消费明显下降,近期消费有所恢复,价格由弱转强。   目前我国夏粮已获丰收,主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基本稳定,稻谷、小麦库存充足,大体相当于全国人民一年的消费量,生猪产能持续恢复,“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扎实推进,再加上国际多数大宗农产品供给总体充足、价格低位运行,下半年保持农产品市场总体稳定的基础和条件较好,吃粮吃菜吃肉总体是有保障的。   问:今年疫情爆发后,一些老百姓担心粮食不够吃,个别地方出现抢粮囤粮行为,请问我国口粮市场形势如何?粮价会大幅度上涨么?   答:粮价的波动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社会关注程度很高。今年3月下旬,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国内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口粮市场需求趋旺,加之受一些国家限制出口消息发酵影响,部分城市出现恐慌性囤购米面现象,导致国内稻谷、小麦及下游产品价格短期上涨较为明显。但总体上来看,由于连年丰产、库存充足,今年以来我国稻谷、小麦和下游米面市场受疫情影响是很有限的,价格保持基本稳定,也为疫情防控赢得了主动。4月中旬,随着国家加大政策性粮食投放,以及粮食加工企业产能利用率提高,市场供给偏紧状况明显缓解,消费逐步回归理性,口粮价格总体止涨企稳。据监测,5月份晚籼米批发均价每斤1.98元,环比跌4.8%,同比跌2.9%;粳米2.17元,环比涨1.9%,同比涨6.9%;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普通小麦每斤1.20元,环比跌1.8%,同比跌1.3%。6月份,稻米、小麦价格略有回升,但整体依然基本平稳。从后期走势看,今年小麦再获丰收,新麦品质普遍较好;早稻面积明显恢复,秋粮播种面积基本平稳,全年丰收有基础,预计粮价仍将保持基本稳定。   问:今年玉米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国储拍卖成交率高、溢价高,请问后期玉米市场走势如何?   答:今年春节后,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好转,玉米下游需求持续回暖,市场购销趋旺,再加上市场对今年我国玉米供给由松转紧的预期增强,玉米价格持续上涨,5月份,东北、华北主产区玉米收购价分别涨至1元、1.1元以上。自5月28日国家临储玉米竞价销售启动以来,连续5周累计成交2395万吨,成交率近百分之百,成交溢价平均每吨170元,溢价率超过10%,带动玉米市场继续走强。6月份,国内玉米价格继续小幅上涨,产区批发月均价每斤1.03元,环比涨1.4%,同比涨7.2%;销区批发月均价每斤1.11元,环比涨2.9%,同比涨9.4%。   与此同时,今年国际玉米价格受疫情全球蔓延及原油价格暴跌、燃料乙醇需求大幅下降等影响,呈波动下跌走势,进口玉米价格已明显低于国内。6月份,美国墨西哥湾2级黄玉米平均离岸价每吨158美元,虽然环比涨5.3%,但比疫情暴发前的2月份下跌10.7%,同比跌19.8%;进口配额内1%关税的国外玉米运抵我国南方港口的到岸税后价每斤0.80元,比国内玉米到港价低0.30元。受价差驱动,1-5月,我国玉米累计进口量277万吨,同比增16.0%。从后期走势看,随着国家继续拍卖临储玉米,以及前期拍卖玉米陆续出库,加之玉米及高粱等替代品进口增加,玉米市场供给将明显增加,价格继续上涨的空间有限,提醒市场主体保持好购销节奏,不宜持续囤粮看涨。   问:中国是大豆进口大国,受国际疫情影响,请问我国大豆进口是否受到明显影响?国内大豆市场走势如何?   答:我国进口大豆和国产大豆分别以压榨、食用为主,市场运行相对独立。从进口大豆看,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扩散抑制大豆需求,加之油价低迷打压生物燃料需求,全球大豆供需关系宽松,市场价格总体偏弱运行,客观上有利于我国大豆进口增长。6月份,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大豆主力合约(2020年7月)平均收盘价每吨319美元,环比涨3.2%,比2月份跌2.1%,同比跌2.1%。据海关统计,1-5月,我国累计进口大豆3388万吨,同比增6.7%,其中5月份进口938万吨,环比增39.7%,同比增27.4%。可以说,我国大豆进口受全球疫情影响有限,进口数量和价格基本正常。从国产大豆看,今年受食用需求旺盛影响,国产大豆价格持续向好,近期高位企稳。据监测,6月份,黑龙江国产食用大豆平均收购价每斤2.55元,环比跌0.2%,同比涨40.7%。从后期走势看,随着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落实,自美国大豆进口有望增加,加之美豆库存偏高,播种面积增加,预计下半年我国大豆进口量增价稳;随着临储大豆进入市场,国产大豆供给预期增加,预计价格高位趋稳。   问:近期猪肉价格连续上涨,请问后期走势如何?   答:今年以来猪肉市场价格大体呈“V”形走势。春节以来,受产能持续增长和疫情导致消费恢复较慢两方面影响,猪肉批发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到5月底,连续下跌15周,周均价最低跌至每公斤38.71元,累计下跌22.9%。6月份以来,随着餐饮业恢复经营,工厂复工,学校复课,猪肉消费明显增加,价格开始反弹,2020年第28周(7月6日-12日),猪肉批发市场均价每公斤47.73元,环比涨4.0%,同比高105.0%,环比已连续6周上涨,每公斤累计上涨约9.02元,目前价格水平已接近今年2月份50.5元的阶段性高点。   从后期走势看,截至5月份,我国生猪存栏和仔猪供给量已连续4个月恢复性增长,意味着7月份以后出栏将会明显增加,猪肉市场供应将有所改善。但下半年猪肉消费逐步进入旺季,每年6-9月份猪肉价格一般都会呈现季节性上涨,今年与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的消费增长叠加,可能会使阶段性上涨的压力偏大一些。同时,预计今年猪肉进口比去年增加100万吨,禽肉产量增加100万吨。综合考虑生猪生产恢复、猪肉进口增加、禽肉等替代品量足价稳等因素,市场供给是有保障的。   问:今年春季受疫情影响,蔬菜、水果价格明显上涨,请问蔬菜、水果上半年市场形势总体如何?   答:今年上半年,蔬菜、水果价格先涨后跌,波动基本符合常年规律。春节前后受疫情影响,果蔬生产、运输和销售各环节人工成本均有所增加,部分地区产销脱节严重,产区产品滞销和销区价格上涨并存。2月份,农业农村部监测的28种蔬菜全国平均批发价每公斤5.71元,环比涨10.4%,同比涨17.2%;6种水果批发均价每公斤5.72元,环比涨4.0%,同比跌4.7%。3月份后,随着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各地物流逐步畅通,蔬菜价格呈明显的季节性下跌,连续三个月环比跌幅超过10%,菜价迅速回落至常年水平。6月份,南方持续大范围暴雨,北方河北、山东等夏菜主产区发生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蔬菜生产受灾导致价格上涨,农业农村部监测的28种蔬菜全国平均批发价每公斤4.03元,环比涨3.3%,同比涨5.2%;其中,17种蔬菜价格环比上涨。从往年规律看,7、8月份“夏淡”时菜价一般进入上行区间,预计今年也不例外。据国家气象中心预测,7月份东北、华北、黄淮、江淮、江汉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暴雨洪涝及强降水引发的次生灾害或对蔬菜生产、流通产生不利影响,部分地区、个别品种价格可能波动较为明显。   6月份,随着各地西瓜、甜瓜、桃等多种时令水果集中上市,供应量增大,价格季节性回落,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的6种水果批发均价每公斤5.89元,环比跌6.1%,同比跌29.8%。预计后期随着时令水果供应量继续增加,水果价格将继续季节性下行。

    发布时间:2020-07-23点击量: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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